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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络上流传出了一组关于我军大八轮战车疑似装备激光武器的图片,引发了广泛关注。从图片可以看出,疑似激光发射装置位于炮塔右侧,上面装配了一种类似于“寂静猎手”(LW30)的激光武器,配有光电窗口,该窗口能够迅速锁定目标,而激光发射装置则可以进行精准打击。这一发展表明,我军在激光武器小型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技术突破,能够将其集成到大八轮这样的步兵战车中。
在讨论这项技术之前,有必要对新一代大八轮进行简单介绍。这款8×8轮式装甲步战车是我军计划于2025年服役的新型号,也是解放军的第二代大八轮,其设计理念和技术含量比上代车型有了很大的提升。它的最大公路行驶速度可达每小时100公里,而在复杂地形中的平均越野速度为每小时40公里,具备高达30°的爬坡能力,底盘的最大承重能力可达到38吨,这一指标超越了美国斯崔克战车等同类型装备。
展开剩余66%第二代大八轮的最大亮点在于其采用了通用底盘和模块化设计。这种设计理念使得战车可以通过加装多种武器系统,如30毫米机炮、反坦克导弹、105毫米突击炮以及122毫米榴弹炮等,迅速转变为不同类型的作战平台。在上述图片中提到的激光武器,就是在105毫米突击炮版本的基础上进行改装的。
那么,我们可以将这款激光武器归类为什么等级呢?根据功率以及针对目标的不同,激光武器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首先是干扰/致盲型,平均输出功率不超过10千瓦,专门用于对光电侦查设备、光电制导导弹以及作战人员实施干扰或致盲等软杀伤任务。目前,我国的LW30、LW60和美国的斯崔克激光战车皆属于这一类别。
第三类是战区防御型,其平均输出功率达到或超过10万瓦,能够执行对弹道导弹的助推段拦截任务,比如美国的ABL(空基激光武器)就属于这种类型,其多模块组合能力甚至可以达到几百万瓦。根据这一分类标准,初步判断大八轮上装备的激光武器功率约在10千瓦左右,属于干扰/致盲型。尽管大八轮的大小和重量可能和采用6×6轮式底盘的LW30相近,但后者是专为激光武器设计的平台,整车的结构设计完全围绕着激光炮系统。而大八轮的激光武器仅作为辅助防御装置,其电源和冷却系统的空间和重量限制很大,远不及LW30。
因此,大八轮的激光武器主要功能是用来致盲自杀式无人机的光学镜头和观瞄设备。但即便如此,这种集成度极高的激光武器在世界范围内也已经处于领先地位。比如,美国的HEL-MD激光战车采用了10千瓦的固态激光器,但其体积和重量都大大超过了大八轮,配备了庞大的箱体。此外,英国的“猎狼犬”激光战车同样输出功率为10千瓦,体积和重量也相对较大。更为关键的是,无论是HEL-MD还是“猎狼犬”,这些都是高度专用的激光武器平台,而大八轮的激光武器仅仅作为一个附属武器,其小型化水平远超前两者。
激光武器的一大优势在于其低成本。根据波音公司的说法,HEL-MD在拦截时每次的费用不到“一美元”,因此,大八轮上的激光武器非常适合用于拦截成本仅几百美元的自杀式无人机。然而,激光束的有效性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雾、雨或沙尘暴等环境下会大幅衰减,因此需要与传统的动能武器配合使用。为此,大八轮的炮塔设计上预留了多个模块接口,以支持多种反无人机配置的灵活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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